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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2016第五届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章程

来源: 作者: 更新时间:2015-09-08 14:40:5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

 一、 总则

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为原则,旨在发现和培养青年作曲人才,加强国际音乐文化交流,拓展中国音乐的全球视野。

     2016第五届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以中国—东盟音乐周为平台,依托广西南宁的地理优势,以每年举办的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及国际民歌节为契机,借助广西与东盟各国间的商贸往来为基础,加强世界各国间的文化交流。音乐节以民族性、探索性、学术性为主要目标,在音乐文化中发现问题,揭示矛盾,并予以解决。建立和加强国内外音乐艺术院校、音乐团体之间的互通与交流,将民族音乐素材与现代音乐的创作技法和理念结合在一起,传承各国优秀的传统音乐,致力于宣传和推广各国优秀青年音乐家及音乐作品,建立和夯实一条严肃音乐艺术的海上丝绸之路。

二、组织委员会

组织委员会主任: 邓 军、郑军里

组织委员会副主任:禤 思、赵焕春、李沛新、陈应鑫、韦俊平、侯道辉、韦春灵

组织委员会秘书长:钟峻程

    组织委员会副秘书长:蔡 央、龚小平、黄朝瑞、王晓宁、林贵雄、吕军辉、韦柳春

评审委员会主席:叶小纲(中国音协主席、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著名作曲家)

评审委员会成员: 有5位或7位成员,名单暂不公开。

 三、参赛作品要求

1、本届作曲比赛为钢琴独奏作品,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

2、每位参赛者限提交2部作品,作品为2013年(含)以后创作,已获奖的作品不能参赛。

3、作品必需为参赛者原创,不接受改编作品。

4、在提交5份纸质乐谱的同时,还需提交作品的电子版乐谱。(除标明作品名称外,纸质乐谱中不得出现作曲家姓名及个人信息。)

5具有时代感和民族风格,兼容艺术性、技术风格的多样性、可听性。

6鼓励作品突出中国-东盟音乐文化特色,运用中国民歌与东盟各国民歌为素材进行创作。

    四、报名方式

1、参赛者不限国籍,不限年龄。

2、个人报名及院校、音乐团体组团报名均可。

3、提交报名表。 报名表下载

4、报名表中的参赛作品简介、作者简介务必填写清楚。

5、参赛者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1份。

       6、参赛者将所有电子版参赛资料发送至本活动的电子邮箱。

       7、纸质乐谱、报名表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等材料邮寄地址:

   中国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 广西艺术学院设计楼201

       中国—东盟音乐周办公室,邮编:530022

          电话:0086-0771-5338370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电子邮箱:zgdmyyz@sina.com

   联系人:刘老师

8参赛资料发送至本活动邮件和电子邮箱期限: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5   

   日(邮件以邮戳为准)


五、奖品和奖金

一等奖:1名 奖金10000

二等奖:2名 奖金5000

三等奖:5名 奖金2000

优秀奖:10名 

注 各项奖项名额可由评委会调整或从缺

      * 以上各奖项均为税前奖金 

     六、2016第五届中国——东盟音乐周将举办本届比赛获奖作品专场音乐会。

七、其他

1、入围获奖作品无偿提供颁奖音乐会演奏。参赛、获奖、优秀作品的出版、演出及相关事宜,由组委会与作曲家根据著作权法另行签订相关协议。

2、参赛者提交作品至2016第五届中国——东盟音乐周作曲比赛组委会,即意味着参赛者同意和接受本章程所有的规则。

3、本章程有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,以中文版本为最终法律依据文本。

4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—东盟音乐周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9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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